物流知识
Logistics knowledger货物进出口海关监管环节注意事项
时间:2021-09-10(1)报关单申报
1.报关单位的报关员持已通过审单中心审核并打印的报关单及随附单据向海关监管一科申报厅递单。
2.接单岗位关员审核报关单据单单是否相符,单据与计算机数据是否相符,报关单据填报是否规范,随附单据是否齐全。验核各种书面单证(许可证、机电审、加工贸易手册、征免税证明、外汇核销单等等)。 对不符合要求或单单、单机内容有误的报关单,不予接单,并在报关单上标明退单原因后退单。
3.接单后属于迳放、无税费的报关单据,直接由专人送至监管库房放行环节进行放行处理;有税费的报关单据,税费签发岗签发税费单据,报关人缴纳税费后,税费核销岗核销税费。报关单据由专人送至监管库进、出口放行环节。
4.进出口放行岗对报关单进行全面复核,根据具体情况(审单、接单环节的指令及单据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查验。 对不需查验的报关单直接办理放行手续,对需要查验的进行布控,待查验环节对货物查验完毕后办理放行手续。
(2)查验
1.查验关员随货主入库对货物进行实际查验。查验作业单应详细记录查验作业情况及进口货物的实际情况。
2.货物查验后,查验关员打印查验记录单,由报关员签字确认。 经查属正常的货物,查验关员将查验作业单、查验记录单与报关单一起放行操作。放行后报关员即可凭单办理提货手续。 经查属不正常的货物予以暂扣,填写查私报告单移交调查部门处理。
3.海关查验实行双人作业制度。开验货物时,报关人或货主应在场陪同,并负责开箱、搬移和重封货物。
4.为保证查验质量,防止闯关走私,下班前半小时如无特殊情况,不办理查验手续。
(3)转关货物:
1.进口转关:
A、报关员持进口运单、发票、转关联系函及监管车登记本到转关申报岗办理转关申报手续;
B、转关管理岗审核有关单据及登记本后,操作转关程序程序,办理转关手续;
C、卡口验放岗视情况对货物进行查验,核对货物,监督将货物装入监管车,对监管车施加封志。
2.转关出口:
A、卡口验放岗开启铅封,监督货物入库;
B、转关管理核对起运地海关签发的"关封"与H883系统中记录的数据一致后,办理转关手续,在出口正本运单上签章放行
报关英语常用缩略词
时间:2021-09-101.B/L(Bill of Lading)提单
2.L/C(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
3.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4.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承兑交单
5.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
6.CF,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价格
7.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
8.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
9.F.A.Q.(Fair Average Quality)良好平均品质
10.FCL(FullContainerLoad)整箱货
11.LCL(Lessthan Container Load)拼箱货
12.D/D(Demand Draft)即期汇票
贸易方式报关填写有关介绍
时间:2021-09-10一、进口普通预包装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可直接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无报检资格的单位可委托持有效《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代理报检单位报检。
货物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深圳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或标签备案申请资料(3份)[标签审核申请表、中文标签样张、原标签及中文翻译件、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原件、反映产品特定属性的证明材料、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等],必要时报检人还应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需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的);
2.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有规定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3.输出国(地区)官方的卫生证明文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
4.相应的检测报告;(标签上有具体标注值的)
5.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兽药、添加剂、熏蒸剂等相关资料和检验报告;
6.输出国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申请品质证书的);
7.国家质检总局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出具的证明;
8.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它单证。
报检后接受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合格《卫生证书》方可销售使用。申请中文标签备案的,检验检疫合格后获得《深圳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备案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自行制作。有关标签管理请浏览我局网站"食品检验检疫"栏目相关规定。
货物非首次进境报检时,需提供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装箱清单、缺陷产品召回承诺书、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有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绿证)或深圳局签发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备案凭证》,必要时向施检部门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同上款)。
二、进口已是定型包装,但不直接交付消费者食/使用的食品[如食品工业原料、使领馆自用食品、展品、样品(不含少量进口试销的食品,须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免税店经营的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中文标签审核豁免手续。进境时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报检时需提供已办理获得的中文标签豁免凭证、货物发票、贸易合同/信用证、装箱清单,必要时提供其它需要的文件(同上款)。
三、进口特殊食品,其进口商/经销商须在货物进境前,到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处办理获得《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详情请登陆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查询。
报关单位、报关员注册登记名词解释
时间:2021-09-10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报关企业(即原专业、代理报关企业):是指按照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即原自理报关企业):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报关业务负责人:是指具体负责对本企业报关业务进行管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总经理、部门经理等企业管理人员。
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所在地海关:是指报关单位或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属地海关。
注册地海关:是指报关单位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海关。
口岸地海关:是指各隶属海关、办事处辖下的在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所设立的海关业务部门。
企业管理部门:是指企业管理处或各隶属海关、办事处从事企业管理业务的有关部门。
负责人:是指非法人企业性质的报关单位或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的主要责任人。
双号并存: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对外加工生产企业因改制、迁址或对外加工生产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原因,向海关申请变更海关注册编码,但原海关注册编码项下由于尚有加工贸易手册正在执行或有其它尚未办结的海关手续,不能立即注销的,海关允许其2个海关注册编码在一定时期内同时运行。
报关业务是指:
(一)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优惠贸易协定代码等,并办理填制报关单、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
(二)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
(三)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
(四)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
(五)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
(六)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报关事宜。
出口商检和预先检验的区别?
时间:2021-09-10出口商品的出口检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外贸经营单位已对外成交签订对外贸易销售合同,凭信用证结算货款的,已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明确了装运条件和检验依据。
2、出口货物已备齐,除散装货、裸装货外,已成箱成件包装完毕,外包装符合出口要求。
3、除合同、信用证规定的中性包装外,已刷好出口唛头标记。
4、整批商品堆码整齐,便于检验人员查看包装和标记,进行抽样和现场检验。符合上述要求的出口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派员到货物堆存地点,按照标准、合同、信用证的规定要求,执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评定合格后,发给证书、放行单(或在出口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外贸经营单位即可办理报关出运。出口预验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了方便对外贸易,根据需要和可能,对某些经常出口的商品同意接受预先检验,简称出口预验。预验的概念是:出口商品尚未对外成交,或虽已成交、已签订了出口贸易合同,但尚未接到信用证,不能确定装运数量、运输工具,要暂缓出口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申请人要求预先进行的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申请出口预验的商品,已成交的可先按合同检验,末成交的只能按标准检验,由于尚未收到信用证或合同,所以经检验合格的商品,不能最后评定为合格。同时,因装运条件尚未明确,故不能发给证书和放行单,只能发给预验合格的证单。出口预验初评所发的合格预验合格证单,有两种:①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供出口时向出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换证用;②预验结果单,供出口时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换证用。如须转运其他口岸出口时,要申请换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
经预验初评合格的出口商品,出口时,外贸经营单位,应持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或预验结果单)连同合同、信用证副本向出口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验,申请出口换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检验依据,并按照规定执行查验或口岸查验,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换发出口证书、办理放行手续,才可报关输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的产地检验,大部分是预验性质,按同样情况办理。
国际快件、国际快递如何避免清关难、关税
时间:2021-09-10在国际电商中,有很多渠道可进行发货,客户的选择可谓很丰富,但是都需要面临一个问题关税的问题。每一个国家在关税的金额、收费、处理操作上都会有所不同,我们给客户的具体的操作建议会根据每一国家的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在基本的操作建议我们给客户以下的避免目的地海关的建议。
首先在包装上,包装良好、避免奇形怪状,包装外面,不要带标示logo等。特别是大批量客户,最好不要在同一天进行发货。因为大批量的货物到达目的地,被检查的概率肯定会很大。国际快递快件如果同一天,寄几个国际快件到同一国家同一地址。最好用不同规格、不同颜色的包装。国际快递每次发货相隔要大于2天。甚至更常时间。一般建议是上次清关完成,再发下一批快件为最佳。
其次,控制好货物的重量,避免拆箱的情况出现。快件每箱重量最好不能超过20公斤。如果是国际快递大货控制在10-20公斤最佳。目前国外海关对于大抛货的关注度是比较大的,希望客户注意这点。
然后是发货地址上的选择,如果国际快件多,尽可能多找几个收件人地址且包装规格要有差别,如果频繁用同一地址,扣关率极高。如果真没有多余地址,一定要注意国际快递发货周期。
最后,关于国际快递报关的金额,建议你在给国际快递报关的时候尽量不要将价值报到30美金上,当然了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会有所区别,建议联系我公司业务咨询。因为价值报高了的话,你在国外的收货人付出的关税就会很多。并且在清关方面就会比较严格,常常会扣住快递,然后让你的收件人出示相关的商业发票。特别是欧美国家,对于30美元以上的货物检查较为严格。
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流程
时间:2021-09-10国际快递保险保价,将风险事先进行转移,是防止或减少国际快递风险的最好办法之一。在日常的国际快递业务备受客户的青睐。但是国际快递真正出现损失时候并不是每个客户都能了解国际快递保险索赔流程,也不知道需要提供哪些单证,不能顺利得到赔偿的事件时有发生。东莞一航国际快递根据多年的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经验,下面向客户详细介绍下,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流程和提供单证及保险公司赔款的方式注意事项:
一 国际快递保险保价提出索赔申请时分为两种情况:
1. 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需要提出索赔时,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各大保险公司世界各主要港口和城市,均设有委托国外检验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两种机构,前者负责检验货物损失。收货人取得检验报告后,附同其它单证,自行向出单公司索赔,后者可在授权的一定金额内,直接处理赔案,就地给付赔款。
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
(3)发票;
(4)装箱单;
(5)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以及证明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
(6)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
(8)货损货差证明;
(9)索赔清单;等等。
2.属于进口货物遭受损失需要提出索赔时,我国进口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当进口货物运抵我港口、机场或内地后发现有残损短缺时,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会同当地国家商检部门联合进行检验。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则由当地保险公司出具《进口货物残短检验报告》。同时,凡对于涉及国外发货人、承运人、港务局、铁路或其它第三者所造成的货损事故责任,只要由收货人办妥向上述责任方的追偿手续,保险公司即予赔款。
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时,进口货物收货人向保险公司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发票;
(2)提单或进出口货物到货通知书、运单;
(3)在最后目的地卸货记录及磅码单。
(4)若损失涉及发货人责任,须提供订货合同。如有发货人保函和船方批注,也应一并提供。
(5)若损失涉及船方责任,须提供卸货港口理货签证。如有船方批注,也一并提供。
(6)凡涉及发货人或船方责任,还需由国家商检部门进行鉴定出证。
(7)若损失涉及港口装卸及内陆内河或铁路运输方责任,须提供责任方出具的货运记录(商务记录)及联检报告。
收货人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途径:海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卸货港保险公司索赔;空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邮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包裹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陆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铁路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
二.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审定责任,予以赔付。被保险人在办妥上述有关索赔手续和提供齐全的单证后,即可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给付赔款。
保险公司赔款方式有两种:
(一)是直接赔付给收货单位;
(二)是集中赔付给各有关外贸公司,再由各外贸公司与各订货单位进行结算。
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介绍希望客户能了解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的流程,索赔提供的单证,赔款方式及赔款中的注意事项。让您在国际快递保险保价索赔路上畅通无阻用最快的方式拿到最合理的赔偿。
国际货物运输
时间:2021-09-10国际货物运输是指,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包括国际贸易物资运输和国际非贸易物资(如展览品、援外物资、个人行李、办公用品等)运输。由于国际货物运输主要是国际贸易物资运输,非贸易物资的运输往往只是贸易物资运输部门的附带业务。所以,国际货物运输通常又被称为国际贸易运输,对国家来说就是对外贸易运输,简称外贸运输。